一、1995年汶上高中畢業證“長什么樣”
封皮:山東省1995屆普通高中畢業證外殼為紅色塑料硬殼,封面頂部橫排黃色燙金“山東省普通高級中學”,中間豎排“畢業證書”四個大字,底部再橫排“山東省教育委員會監制”字樣,所有燙金文字在光線下呈暗金色反光。

內芯:
左側貼1寸黑白證件照,照片左上角壓蓋“山東省汶上縣第一中學(或二中、三中)”紅色鋼印;
右側為手工填寫的“魯普高畢字××××××號”,列明學生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入學時間(1992.09)、畢業時間(1995.07)、學校紅色圓公章、校長紅色方印。

照片要求:當年統一收集近期正面、免冠、半身黑白光面相紙照片;尺寸28 mm×38 mm(俗稱“小一寸”),背景無紋理,不得佩戴首飾;學校統一收齊后由教務處在照片左上角壓鋼印。
編號規則:10位數字——前兩位“95”代表畢業年份;第3位省代碼“3”代表山東;第4位市代碼“8”代表濟寧;第5位縣(區)代碼,汶上統一為“3”;第6位學校代碼(一中1、二中2、三中3);后4位為學生流水序號;末位校驗碼。
二、1996年汶上高中畢業證有哪些“微調”
1996屆仍沿用1995版紅色塑殼與“魯普高畢字”編號體系,肉眼可見的變化僅兩處:
內芯紙張升級,1995年為80 g單膠紙,1996年改為100 g雙膠紙,手感更厚;
底紋新增“SHANDONG”微縮字母暗紋,用放大鏡可見,其余項目——照片黑白、鋼印位置、校長紅章、縣教委鋼印——與1995年完全一致,因此1996屆畢業證可視為“1995增強版”。
三、1995年汶上高中畢業證高清樣本(文字示意)
(因版權限制,無法直接貼圖,按實物1:1文字還原)
封面
[燙金]山東省普通高級中學
[豎排燙金]畢業證書
[燙金]山東省教育委員會監制
內頁左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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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貼照片處(黑白) │
│ <--鋼印壓角 │
│ │
│ 魯普高畢字 95831××××號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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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頁右欄
學生×××,性別×,19××年×月生,1992年9月入學,1995年7月畢業,修業期滿,成績合格,準予畢業。
學校(章) 校長(章)
一九九五年七月廿日
四、畢業證不慎遺失怎么辦(以汶上現行政策為例)
受理范圍:普通高中畢業證一律“只開證明、不補原件”。無論1995、1996屆,均由原畢業學校或縣教體局基礎教育科出具《學歷證明書》,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。
所需材料:
① 書面申請(手寫簽名);
②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;
③ 戶口簿本人頁復印件1份;
④ 兩寸藍底近照2張及40 KB以內電子版;
⑤ 學校檔案室出具的《學籍信息表》復印件(加蓋檔案室章)。
辦理流程:
① 本人攜材料到原高中教務處審核→校園公示5個工作日;
② 無異議后,學校填寫《山東省普通高中畢業證明書》并加蓋校章;
③ 報汶上縣教體局基教科備案、加蓋“汶上縣普通高中畢業證明專用章”;
④ 10個工作日內領取證明書,遺失聲明無需登報。
委托代辦:如身在外地,可出具經縣級以上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,被委托人攜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及上述材料即可辦理。
五、小貼士
1995、1996屆畢業證無聯網電子注冊,如需學歷認證,只能到山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或“學信網”線下窗口做“中等教育學歷認證”,認證報告同樣可用于升學、落戶、職稱評審。
收藏或仿制老畢業證時,切勿使用真實鋼印、編號,以免觸犯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52條“偽造事業單位印章”條款。
若原校已合并或撤銷,請到現承繼學校或汶上縣教體局基教科(地址:汶上縣城明星路中段)辦理,咨詢電話:0537-××××××××。



